第一条 员工衣着应当符合公司形象及部门形象,员工穿着及修饰应稳重大方、整齐清爽、干净利落,服装正规、整洁、完好、协调、悦目;着装最好上下相配、平整,符合时节;女员工可化淡妆,工作时间不能当众化妆,勿戴过多饰品;禁止穿着圆领衫、低胸衫、吊带衫、漏脐装、短裤、热裤、超短裙、内衣外穿等;鞋、袜保持干净、卫生,在工作场所不赤脚、不穿拖鞋;提倡着西服套裙、裤装、连衣裙套装。
第二条 办公大厅、各独立办公室(包含各驻点院校办公室)应保持安静,禁止高声喧哗、打闹、打游戏、网络聊天(办公除外)、下载及观看电影、电视剧、综艺节目、网络购物、订车票、微商转发广告及其它与工作无关之事。
第三条 为培养员工良好的工作习惯,所有员工在办理入职手续的时候都会领到一本工作笔记本。要求每个人认认真真量化每天的工作计划、工作完成情况,包括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及需要协助解决的问题都要求详实记录下来。见证自己不断进步的同时,也要接受领导的检查、指正。
第四条 在正常上班期间禁止携带及阅读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书籍。
第五条 员工不得带领家属或者男女朋友进入公司办公区域(可在门厅接待区)。
第六条 工作时间对待领导、同事、来访者等应热情、有礼貌;保持良好的工作情绪,禁止将私人情绪带入工作当中。
第七条 工作时间内,非工作需要无关人员不得无故在办公室内逗留;严禁把任何亲属及宠物带入办公场所。
第八条 公司所有会议,均坚持“会上一百个声音,会下一个声音”,严禁会后互相推诿。
第九条 公司员工内部实行亲属规避制度,即同岗不同工、同工不同校。
第十条 员工下班时电脑必须关机,办公桌上面摆放整齐,重要文件锁入抽屉,由公司综合处进行检查。
第十一条 员工报考研究生、公务员、事业编等,需提前3个月到人力资源部报备,或者提前3个月提出离职。
第十二条 员工对公司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。
第十三条 严禁下级请上级吃饭,否则推迟一年评定级别或给予降一级处罚。
第十四条 员工对客户的态度:脑袋对着客户,屁股对着领导。
第十五条 不允许用工作手机做工作以外的事情(如微商、广告等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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