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条 面试人员简历或信息造假的一律不允许录用,直接淘汰。
第二条 以下情况之一的均将被视为不符合录用条件:
(1)判处有期徒刑,尚在服刑者
(2)被剥夺公民权力者
(3)通缉在案者
(4)有欺骗、隐瞒行为者
(5)患有精神病或传染病者
(6)酗酒、吸毒者
(7)亏空、拖欠公款尚未清偿者
(8)因工作原因给学校造成名誉或财产损失者
(9)应聘资料填写不准确或造假者
(10)与同行业其他公司存在竞业限制协议者
第三条 主管及以上岗位录用前人事必须做背景调查后方可录用。
第四条 新入职员工需到人力资源部提交下列资料:
(1)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(1份);
(2)学历、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、学信网在线验证报告(专、本、硕均需提供)、自考本科还需提供成绩截图(未考完者需提供准考证号)(1份);
注:员工学历信息将以提交的学信网在线验证报告显示的学历为准。
(3)2寸蓝底照片1张;
(4)本人身份证办理的济南本地工商银行一类储蓄卡复印件1份(可在入职后办理);
(5)与前一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原件(如有);
(6)有效的个人健康检查报告(2个月内所做的体检,其中心电图、血常规、尿常规三项必检)。请到济南市中心医院、山东省千佛山医院或当地三甲医院;
(7)入职一个月内将本人人事档案转移至本单位。
第五条 所有员工个人情况如住址、婚姻状况、生育状况、紧急情况通知人发生变化时,须于七日内通知人力资源部。
第六条 所有员工入职必须签订《入职声明书》,信息造假的一律不允许录用,直接淘汰。
第七条 员工在试用期间迟到超过3次或旷工直接辞退。
第八条 试用期间,绩效考核分数不达标者,公司有权延长试用期或结束劳动关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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