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教育部等八部门正式印发《关于进一步激发中小学办学活力的若干意见》(简称《意见》)。今日,教育部召开新闻发布会对《意见》进行解读。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司长吕玉刚介绍,针对基层反映的“保障不够”的问题,《意见》提出“三个注重”。
一是注重选优配强校长,提出一要把培养好、选聘好校长作为激发办学活力的关键要素,加大校长培养培训力度,加快推进校长职级制改革,严格落实校长任职条件和专业标准,充分发挥教育部门党组织在校长选任中的重要作用。二要完善校长考核管理与激励机制,鼓励校长勇于改革创新,不断推进教育家办学治校。
二是注重加强条件保障,提出一要依法依规优先保障学校基础设施、经费投入、教职工配备等教育教学基本需求;二要建立健全办学激励机制,加大优秀校长教师表彰宣传力度,进一步提高奖励性绩效工资在绩效工资总量中的占比,核定时向提高办学质量成效显著的学校倾斜;三要促进优秀教师长期从教、终身从教,对具有高级职称、坚持在教学一线工作至退休且教学业绩突出的教师,尤其是长期在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乡村教师,要加大荣誉表彰和物质奖励力度,有效解决教师职业倦怠问题。
三是注重拓展社会资源,提出一要打造社会实践大课堂,建立稳定的研学实践、劳动教育和科普教育基地,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多渠道筹措经费,确保中小学生社会实践正常开展;二要繁荣发展少年儿童优秀精神文化产品,包括优秀图书、歌曲、影视、动漫等文化精品;三要积极组织时代楷模、名师大家等定期进校园开展教育活动,丰富少年儿童精神文化生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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